申論題內容
二、依都市計畫法第 27 條第 1 項第 3 款及同法第 27 條之 1 第 1 項之規定,政
府機關為因應經濟發展之需求,得變更都市計畫,並得要求土地權利關係
人「捐贈」都市計畫變更範圍內之可建築土地予政府機關。甲公司為了在
都市計畫變更後,其乙種工業區之土地得變更為住宅區之土地,乃與乙市
政府達成下列協議:在該都市計畫變更後,甲公司應將變更後土地總面積
百分之二十之土地「捐贈」給乙市政府。請問甲公司為履行上述協議而將
一筆土地移轉給乙市政府時,土地增值稅應向何者課徵?(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