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 函
受文者 教育部
主旨: 為提升國家競爭力,強化國家整體實力,應加強教育革新, 培育優質人才,以蔚為國用。請查照。
說明:
21 世紀是「人才競爭的時代」,夫百業得以興旺,國得以富強,皆以人才為本。而人才之培育,與國內教育方式關係密不可分。十年樹木,百年樹人。部分產業國內欠缺專業人才,亦須透過自國外聘請專業師資,俾得育才以因應未來國家政策發展及滿足產業需求。因此,請貴部戮力教育制度之革新,以及海內外優秀師資之舉薦與網羅,以符因材施教,為國育才之本旨。
辦法:
1.檢討現行教育制度及教育人才進用法規,並針對應改善或修訂部分提出相關意見。
2.請貴部檢討現行教育資源分配,並針對缺失提出策進作為。
3.加強現職教育人員考核,如有枉法瀆職、德行不佳者,依法予以汰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