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 函
承辦人:○○○
電話:○○○○
地址:○○○○
受文者:南投縣鹿谷鄉公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年○月○日
發文字號:○字第○○○○○○號
密等及解密條件:
速別:速件
附件:
主旨:因當地居民反映遊客大增,觀光景點常帶來空污、噪音與垃圾等問題,請針對問題做改善,請查照。
說明:
一、近年來遊客大增,尤其溪頭自然教育園區、鳳凰自然教育園區、鳳凰谷鳥園生態園區此三大景點,
因觀光人潮所至,常帶來空污、噪音與垃圾等問題,當地居民常有反映,希望政府儘速處理上述問題。
二、請鄉公所針對上述園區所產生的空污、噪音與垃圾等問題深入做了解,及研訂改善措施,並於本(108年)10月31日送本府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