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公文:
文化部於去(106)年為身心障礙者開啟一扇參與表演藝術之門,改編名作家作 品,讓視障、聽障者轉化生命中之缺憾為正面能量,與正式演員同臺演出舞臺劇, 因而觸動身心障礙者之感官經驗,更使現場所有觀眾頻頻給予熱情掌聲。
請就以上資訊,試擬行政院致函文化部:為充實身心障礙者之精神生活,請結合民間相關公益社團資源,持續擴大邀請身心障礙者參與辦理適合其障別、潛能如 音樂演唱、舞蹈表演、美術書法、工藝創作、……等藝文活動,俾能更貼近、感受 文化之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