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要素充裕又稱生產要素豐富是指一個國家某種生產要素相對於其它生產要素而言比較充裕。
生產要素充裕的衡量方法
不能把一個國家擁有生產要素的絕對數作為衡量要素充裕的標準,而應在國內將各種生產要素進行比較,判別哪一種生產要素比較充裕。衡量生產要素充裕有兩個定義:
第一,價格定義,是指某個國家、某種生產要素的價格低於其它生產要素的價格;
第二,實物定義,是指要素稟賦實物數量的多寡。
生產要素充裕的應用:
一個國家可以通過兩種方法來利用本國充裕的生產要素:
一種方法是直接向國外輸出充裕的生產要素而獲取收益;
另一種方法是利用本國相對充裕的生產要素髮展相應的出口產品生產,然後向國外輸出商品。
可能發生衝突的情形:
1.技術差距指一國以技術創新和控制技術外流而形成的一種動態貿易格局,會對各國要素的比率產生影響,從而影響貿易格局的變動。
2.產品在其生命周期的不同階段對生產要素的需要是不同的,而不同國傢具有的生產要素富饒程度決定了該國的產品生產階段和出口狀況。
3.當市場結構從完全競爭變為不完全競爭,達到規模報酬遞增階段的時候,即使兩國間沒有技術和要素稟賦差異,產品水平差異性和規模經濟也可推動國際貿易,增加兩國的福利。
4.按照H-O理論,美國是一個資本豐裕而勞動力相對稀缺的國家,其對外貿易結構應該是出口資本、技術密集型產品,進口勞動密集型產品。但20世紀50年代初,美籍蘇聯經濟學家里昂惕夫(Leontief)根據H-O理論,用美國1947年200個行業的統計數據對其進出口貿易結構進行驗證時,結果卻得出了與H-O理論完全相反的結論。
5.生產要素除了土地、勞動和資本以外還有其他更豐富的內涵,包括自然資源、技術、人力資本、研究與開發、信息、管理等新型生產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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