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承前提之案例與情境,試附理由回答以下問題: 就本案之案例事實,刑法第 185 條之 4 的構成要件中有關「肇事」之部分,試依據司法院大法官相關解釋及其審查密度說明是否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 。(25 分)
 參考法條: 刑法第 185 條之 4(一百零二年六月十一日修正公布)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