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某基層農會之理事僅有 8 人,且無候補理事,現該農會理事甲君及乙君於任職期間,經法院判決確定刑責分別如下,試問甲君及乙君是否應被解除職務,請分別敘述之,並請列出法令依據說明理由?又該農會是否應辦理理事補選,請列出法令依據及說明理由?
(一)甲君: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5 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 1000 元折算 1日。緩刑 3 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二)乙君: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 4 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 1 仟元折算 1 日,惟其因屬酒駕累犯,復經檢察官依法定職權不准易科罰金,應入監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