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森林法第 15 條第 5 項規定,天然災害發生後,國有林竹木漂流至國有 林區域外時,當地政府需於 1 個月內清理註記完畢,未能於 1 個月內清 理註記完畢者,當地居民得自由撿拾清理。請說明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 會林務局訂定之「處理天然災害漂流木應注意事項」 ,辦理上述漂流木自 由撿拾清理公告之負責機關及程序。 (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