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為避免國家安全遭受危害蒐集外國勢力或境外敵對勢力情報,如受監察人在境內設 有戶籍者,其通訊監察書之核發程序為何?對情況急迫或兩天內未獲法官同意核發 者又有何規範?其通訊監察書每次期間多長?有繼續監察之必要者應如何辦理? (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