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因涉嫌持有安非他命,經警察乙逮捕留置在警察局偵訊室調查。當乙 製作筆錄時,甲竟當場辱罵乙三字經,並大罵警察都是垃圾、米蟲,將 桌椅踢倒,文件散落一地,且甲將製作一部分之筆錄撕毀。經數位警察 壓制後始就範。請問甲之行為如何論斷?(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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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提供者:啾吉老大

刑法138、140兩條數罪併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