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二、甲為乙公司之法定代理人出租工廠與丙公司,每月租金新台幣(以下同)十萬元,
半年支付一次,至 98 年 1 月 31 日期滿,應於 98 年 2 月 1 日支付之租金六十萬元,
迄今已逾六個月,仍未支付,又不遷交工廠,依乙、丙租賃契約規定,如期滿一個
月內拖延不遷,其過期日數,照原租金之五倍計違約金。甲遲遲未有催繳行為,經
乙公司董事會聘請律師丁催繳,丁始得知甲數月前已成為丙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甲
雖有通知丙儘速搬離,但同時亦免除丙支付違約金及所欠租金之義務。請問乙該如
何向丙為主張?(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