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論題內容
二、縣市政府指定或登錄文化資產時,需依法成立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但是,此委員
會成員由縣市首長選擇與核定,並由縣市首長(或指定人選)擔任主任委員兼任主
席;此委員會的審議結果亦需由縣市首長核定後公告。因此,縣市首長對於文化資
產指定或登錄與否握有極大的影響力。假如某一縣市首長以經濟開發為優先,挑選
配合度高的委員,便可左右該委員會,致使該縣市的文化資產審議案經常在「依法
行政」的情況下被審議為不予保存,使得文化資產淪為經濟開發的犧牲品。請你擬
出策略或方案來突破此種權力宰制的困境,並舉例論證你的策略或方案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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