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脫貧措施
「兒童與少年未來教育及發展帳戶」
政府為減少貧窮代間循環問題,為貧窮兒童設立個人帳戶,以 105 年 1 月 1 日以後出生的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兒童及少年、長期安置的兒童及少年為實施對象,由家長每人每年最高存入 1 萬 5,000 元,政府鼓勵並相對提撥每人每年最高 1 萬 5,000元,存金利息免納所得稅,至年滿 18 歲後成為他們的第一桶金,讓弱勢兒童有接受高
等教育或職業訓練、創業等人力投資的機會,避免他們長大後陷入低學歷、低技術、低社會參與的循環。該方案為協助兒童及少年從小培養儲蓄、累積資產的習慣,設計獎勵儲蓄的措施,包含每月儲蓄為原則、政府以一比一相對提撥存款、存款免列入「家庭財產」計算、存
款孳息免納綜合所得稅、存款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針對無力儲蓄的家庭,媒合慈善單位認養協助;結合通路增加存款的近便性;提供實物給付以減省弱勢家庭消費支出;6 個月內未有存款請社工人員進行輔導;發現家戶內具有工作能力未就業者,提供就業服務、以工代賑或工讀機會;委託承辦金融機構提供理財教育。
「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帳戶」
該方案每年遴選 5,000 名高中職應屆畢業生跳脫現行框架,參與該方案計畫,希望引導學生在高中職畢業後不必受到大學學程的拘束,發揮天分追求人生的理想與夢想。目的是為協助青年適性適才的發展,藉由提供生涯探索的誘因,讓學生在高中職畢業後可以選擇先進入職場,或參與國際體驗,再繼續求學、就業或創業,以縮短學用落
差,培育青年更全面的競爭優勢。該方案將自 106 年 8 月起試辦 3 年,每年參加對象為 5,000 名高中職應屆畢業生,除規劃以「高中職生涯輔導計畫」及「青年就業領航計畫」協助青年職涯探索外,並推
動「青年體驗學習計畫」讓學生擔任國際志工或至偏鄉做社會服務,在經過社會歷練後重返校園,將更加清楚自己所追求的目標。此外,輔以升學、保留入學及休學、抵免學分與兵役等配套措施,解決相關問題。參與「青年就業領航計畫」青年每月補助1 萬元,3 年期滿後,可全數提領 36 萬元。
脫貧措施可以改善之處-以臺北市「出人頭地發展帳戶」為例
方案不能太過嚴格(教育課程不得缺席十分之一以上、指定使用目的、不得提存的封閉式設計等)。
存款規模不能太少(最高存款總額未達三十萬不足以購屋或做生意)。家庭經濟規劃無法配合(擔心無法持續儲蓄規定金額),政府要有配套措施。
依據「協助積極自立脫離貧窮實施辦法」第四條所述之脫貧方案有以下五點:
教育投資、就業自立、資產累積、社區產業、社會參與,方案設計方向係從個人無形資產到有形資產再到外在環境,由內而外的方式發想。
學歷並非就業保障,第一項與第二項宜結合成為「職業訓練」之輔導。第四項之投入在地產業,希冀讓人民能夠在地方安心工作,然而在整體資源仍持續往都市集中之情況下,地方的工作機會稀缺,或縱使有工作機會也薪水偏低等問題,仍需要整體社會結構以及政府有意識地輔助、改善,才有機會達成此項目標。建議政府平衡地區發展,讓資源從都市中解放,搭配其他如社區總體營造、在地老化等需仰賴社區的政策,相輔相成,方能使整體制度對貧窮者更加友善、均衡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