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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 - 105 專技高考_專利師(選試專業英文及基本設計)、專利師(選試專業日文及基本設計):基本設計#55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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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105年 - 105 專技高考_專利師(選試專業英文及基本設計)、專利師(選試專業日文及基本設計):基本設計#55598
科目:基本設計
年份:105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105年 - 105 專技高考_專利師(選試專業英文及基本設計)、專利師(選試專業日文及基本設計):基本設計#55598
科目:
基本設計
年份:
105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五、專利法第 121 條:設計,指對物品之全部或部分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 過視覺訴求之創作。應用於物品之電腦圖像及圖形化使用者介面,亦得依本法申請 設計專利。第 122 條:可供產業上利用之設計,無下列情事之一,得依本法申請取 得設計專利。請說明其所指下列情事的規範內容為何?(1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