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之規定,對於毒性高壓氣體之儲存及使用,應依哪些規定辦理? (10 分)
詳解 (共 3 筆)
詳解
一、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一百一十條所述,雇主對於毒性高壓氣體之儲存,應依
左列規定辦理:
(一)貯存處要置備吸收劑、中和劑及適用之防毒面罩或呼吸用防護具。
(二)具有腐蝕性之毒性氣體,應充分換氣,保持通風良好。
(三)不得在腐蝕化學藥品或煙囪附近貯藏。
(四)預防異物之混入。
二、依「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一百一十一條所述,雇主對於毒性高壓氣體之使用,應
依左列規定辦理:
(一)非對該氣體有實地瞭解之人員,不准進入。
(二)工作場所空氣中之毒性氣體濃度不得超過容許濃度。
(三)工作場所置備充分及適用之防護具。
(四)使用毒性氣體場所,應保持通風良好。
詳解
儲存:
1.儲存處置備吸收劑、中和劑及適用之防毒面罩或呼吸用防護具。2.具有腐蝕性之毒性氣體,應充分換氣,保持通風良好。
3.不得在腐蝕化學藥品或煙囪附近貯藏。
4.預防異物之混入。
------------------------------------------------
使用:
1.非實地瞭解之人員,不准進入。
2.工作場所,空氣中毒性氣體濃度不得超過容許濃度。
3. ,置備充分及適用之防護具。
4.使用場所,應保持通風良好
詳解
儲存 1.貯存處置備吸收劑、中和劑及防毒面罩或呼吸用防護具。 2.腐蝕性之毒性氣體,應充分換氣,保持通風良好。 3.不得在腐蝕化學藥品或煙囟附近貯藏。 4.預防異物之混入 使用 1.非實地了解之人員禁止進入 2.濃度不得超過容許標準 3.置備適用防護具 4.場所通風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