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團體(interest group),又稱 壓力團體(pressure group),指的是 由一群具有共同利益或目標的個人或組織所組成的團體,他們不直接參與選舉,但透過各種方式 影響政府政策、法律或公共決策,以保障或促進自身利益。
核心特徵是 政治影響力,而非直接追求選舉權或執政權。
| 特徵 | 說明 |
|---|---|
| 共同利益或目標 | 團體成員因經濟、社會、文化或政策需求而結合,如工會、商會、環保團體 |
| 非選舉性 | 不直接參與選舉爭取公職,但可能支持或游說候選人 |
| 影響公共政策 | 透過遊說、倡議、示威、媒體宣傳等方式影響政府決策 |
| 組織化 | 有固定組織結構、領導人、成員資格和運作資源 |
| 專注特定議題 | 通常關注單一或少數政策領域,如環境保護、勞工權益、產業利益等 |
| 面向 | 利益團體 | 政黨 |
|---|---|---|
| 主要目標 | 影響政策、保護成員利益 | 掌握政府權力、參與執政 |
| 參與方式 | 遊說、倡議、集會、法律訴訟 | 參加選舉、組織政府 |
| 政治定位 | 專注於特定議題或利益 | 涵蓋多個議題,代表社會整體利益 |
| 選舉角色 | 可支持政黨或候選人,但不參選 | 直接參與選舉,競爭公職 |
利益團體是政治生活中的 政策影響者,透過各種手段爭取特定群體利益,而非直接掌握政權。
它們通常在議會、行政或公共輿論中發揮作用,是民主政治中 多元參與與權力制衡的重要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