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CITES」:請列出此法規之中文及英文全名,並簡述其宗旨。在 CITES 中對於動 植物「標本」之定義為何?為何在 CITES 中需將物種更進一步細分為「亞種」以及 「地理上分隔之族群」?在那些情況下,可不需徵詢 CITES 之同意或獲得其許可證 而直接進行各類目錄中之物種標本之國際貿易?(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