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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11年 - 111 國立屏東女子高級中學代理教師甄選試題:全民國防教育科#108999
科目:全民國防
年份:111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四、依據各級學校校園災害管理要點,簡述校安中心各階段具體作為。(1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andy_5566

各階段工作要項:
 (一)減災階段:
1、環境調查,災害潛勢分析及評估。
2、災害防救計畫擬定、預算編列、執行及檢討。3、防災教育、訓練及觀念宣導。

4、老舊建築物、重要公共建物及災害防救設施、設備之檢查與補強。

5、建立災害防救通報資訊網路。

6、建立災害防救支援網絡。

7、其他減災相關事項。
 (二)整備階段:
1、災害防救組織之整備。
2、實施應變計畫模擬演練。
3、災害防救物資、器材之儲備及檢查。
4、災情蒐集、通報及校安中心所需通訊設施之建置、維護及強化。
5、其他緊急應變準備事宜。
(三)應變階段工作要項:
(一)召開緊急應變小組會議,執行緊急應變作為。
(二)災情蒐集及損失查報。
(三)受災人員之照護。
(四)救援物資取得及運用。
(五)配合相關單位之需要,協助避難收容場所之開設。
(六)復原工作之籌備。
(七)災害應變過程之完整記錄。
(八)其他災害應變、必要作為及災情控制之措施。
學校及機構於災害發生時應成立緊急應變小組,由首長擔任指揮官,研判情勢發展,執行必要之應變作為,並得依不同災害類別與屬性商請所屬主管人員、專家學者或地方人士支援協助,並指定專責單位統籌掌握、處置、協調及擔任聯繫窗口。
緊急應變小組應視需要不定期召開會議,實施第一項各款緊急應變措施。

(四)復原重建階段工作要項:
 (一)災情勘查及鑑定。
 (二)受災人員之安置。
 (三)捐贈物資、款項之分配與管理及救助金之發放。
 (四)相關人員心理諮商輔導。
 (五)學生就學援助、復學及復課輔導。
 (六)復原經費之籌措。
 (七)硬體設施復原重建。
 (八)召開緊急應變小組檢討會議並撰寫事件後報告。
 (九)其他有關災後復原重建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