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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2年 - 102 外交特種考試_四等_外交行政人員:中華民國憲法概要與比較政治概要#44395
科目:公職◆憲法
年份:102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四、全國性公民投票的適用事項有那些?其進行的種類及方式又是如何?試加以說明之。 (10 分)

詳解 (共 9 筆)

詳解 提供者:珍惜過程,落幕無悔

(一)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

1.法律之複決。

2.立法原則之創制。

3.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4.憲法修正案之複決。

(二)全國性公民投票進行的種類及方式

1.創制權:

(1)此屬於「積極的直接立法」,由人民取代議會制性法規,直接透過投票之方式創設中央或地方的法規。

(2)依據人民所提之法規內容,可分為「原則創制」、「草案創制」兩者,大多數國家傾向依原則創制。

2.複決權:

(1)屬於「消極的直接立法」,當人民反對由立法機關或制憲機關所通過之法律案時,則以投票方式決定該法案是否作為法律或憲法。

(2)複決權可分為「任擇複決」與「強制複決」等兩類,任擇複決係指公民或相關有權機關要求時,交付複決之情形,而強制複決則是指由議會通過之法案仍須經人民複決才能有效成立。

(3)在直接立法的國家,對於普通法案傾向任擇複決,因其目的在於補救立法機關立法上的失當。

(4)複決權係指人民依據投票之方式表達其意見,決定是否同意議會所通過之法案。

詳解 提供者:s0h9e2l9l
普通投票 無記名投票 直接投票
詳解 提供者:楊志瑋
...
詳解 提供者:Mei
100
詳解 提供者:zsp7029
.法律之複決 立法原則之創制 重大政策創制之複決 憲法修正之複決 採公民投票 普通 平等 直接 無記名方式
詳解 提供者:Mei
詳解 提供者:chialin7695
111
詳解 提供者:法警 加油
詳解 提供者:陳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