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土地法所稱「登記具有絕對效力」其本旨為何?今有下列不同方式取得不動產所有 權之不動產繼承人 A、受贈人 B 及買受人 C,何者可受絕對效力之保護?試申論之。 (25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1)土地總登記具有絕對之法律效力,依土地法規定土地轉移,分割,贈與,繼承或地上物他項權利等辦理登記時應具法律保障
(2)不同方式取得不動產所有權:
1.繼承:被繼承人死亡當日起算,受繼承人其完全辦理轉移登記
2.受贈人:土地贈與依法令辦理轉移登記完成,依贈與要件繳納稅額
3.買受人:不動產買賣出售人與買受人完成契約簽訂並交付價金,完成不動產轉移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