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所得稅法第 24 條之 3 第 2 項規定,公司之資金貸與股東或任何他人未收取利息,除 屬預支職工薪資者外,應按資金貸與期間所屬年度 1 月 1 日臺灣銀行之基準利率計 算公司利息收入課稅。請分析上開規定在稅法上之規範性質為何?請問這類規定應 遵守何種限制,方符合平等原則?(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