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有關受刑人攜帶子女入監雖得准許之,惟以未滿三歲者為限。請就其入 監後,就對其子女之給養、身分資料保護及醫療照護等方面,依監獄行 刑法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請詳述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