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開發分析法:根據土地之使用強度、使用管制進行開發或改良所導致土地效益之變化,於土地上開發或建築完畢後,將該開發或建築完畢後之建築物售出後之價格,扣除營造施工費、規劃、設計、廣告、銷售、管理及稅捐等所需支付的費用,所餘之價格即為土地之價格。
其公式如下:V = S/(1+R)/(1+i)-(C+M)
V=土地開發之價格
S=土地開發後或建築後所得之總銷售金額
R=開發或建築之利潤率
i=開發或建築所需總成本之綜合資本利息
C=營造施工費,包刮建材之種別、數量以及勞工之種別、時間
M=規劃、設計、廣告、銷售、管理、稅捐等費用
二、依提意,建築商係購買住宅區土地:
1.故以開發或建築住宅大廈會有較高的效益,達到最有效使用。
2.於開發或建築時,需另考量其建蔽率以及容積率,以規劃最有效利用樓層數。
3.另外也要推估建築總樓地板面積,包括主建物之樓地板面積、附屬建物之樓地板面積、地下室樓地板面積、屋頂突出物樓地板面積以及停車位之樓地板面積。
4.總銷售金額之評估:以各種別之總樓地板面積乘以各種別之單價來評估。
5.直接成本:施工營造費,包括建材、勞工等所需之費用
6.各項成本費之推估:規劃設計費依照施工營造費之2%~3%、廣告銷售費依照總成本之3%~7%、管理費依照總成本之1.5%~3%、管理費依照總成本費之0.5%~1.2%
7.適當之利潤率
8.開發或建築總成本之綜合資本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