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甲將位於市郊自己所有之豪華農舍一棟出租於 A,因欠租四個月經催討不付,其後 二人屢屢發生口角,且 A 賴住如故。甲一時瞋念起,且思該農舍保有火險,不慮燒 燬發生損失,因生放火殺 A 之心。某日,甲與友人乙商議,共同前往放火,途中乙 突接家中來電,因父親中風需緊急送醫,乃折回。甲私自前往,乘深夜 A 熟睡之際, 潛入該農舍,將廚房內之瓦斯開啟,予以點燃,引起熊熊烈火,A 冒火衝出,僅受輕 傷。甲見 A 未死心殊不甘,一面向警方指控 A 疏於注意致釀火災,一面申請保險公 司理賠,嗣被保險公司識破,終未領得任何保險金。問甲之刑責應如何論處?(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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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缺乏誣告的意圖(使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應該不構成誣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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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因放火構成公共危險罪與普通傷害罪
又因覬覦農舍火險構成普通詐欺罪
潛入非自身住宅構成侵入住宅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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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應犯誣告罪及詐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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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故意殺人
乙殺人預備
甲漏逸瓦斯
甲誣告
甲詐欺取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