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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三級◆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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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 - 100 鐵路特種考試_高員三級_法律政風:刑法#45774
> 申論題
四、甲搭乘火車,不依規定買票,越站搭車,被列車長 A 查獲。A 要求甲補票,甲見火 車靠站,將 A 推開,往後車廂奔逃,並跳上月台。不久,甲在車站前被鐵路警察攔 截,但於派出所接受警察 B 詢問時,藉口上廁所逃脫。問:甲推開 A、掙脫 B 的前 後兩次行為,是否有罪?(25 分)
相關申論題
一、甲乙為同居人,兩人經常處於失業狀態,經濟困窘。一夜,甲在住處產下一嬰,甲 乙兩人自知無法扶養嬰兒成長,商議棄之於近郊深溝,任其死滅。決議已定,乙隨 即騎機車將嬰兒丟在深溝,倉皇離去。翌日,路人發現棄嬰,送醫救治,幸得不死。 問:甲乙成立何罪?如果法官認為,對於甲乙科以最輕法定刑仍嫌太重,有何法律 依據減輕處罰?(25 分)
#154674
二、甲知道乙計劃行竊珠寶店,甲恰好讀完一本偵探小說,描述大盜如何巧計行竊,於 是將小說贈乙,希望乙從中獲取靈感,構思更為縝密的計畫。乙果然在暗夜順利潛 入珠寶店,竊取許多珠寶,但在得手後立即被另一名竊賊 A 盯上,要求分贓。乙為 了保護贓物,以暗藏的小刀刺傷 A。問:甲、乙成立何罪?(25 分)
#154675
三、甲為某署立醫院醫師,署立醫院為了鼓勵醫師專心於院內工作,對於不在外開業或 兼業者,按月發給不開業獎金三萬元。甲於任職之初,在醫院切結書上簽名,清楚 表示不會在院外開業或兼業,院方於是每月發給不開業獎金。甲後來在某診所兼業, 經過一年,並未告知任職的醫院。同事向院方舉發,院方則向地檢署提告。問:甲 成立何罪?(25 分)
#154676
二、某甲得知某個魔術社所印製,供作魔術用的百元鈔票道具,雖沒有防 偽浮水印,且鈔票上將【中央銀行】旁 2 個紅色小印章處改為模糊之 【玩具銀行】之印章文字,然正反兩面其餘部分,均甚為逼真,遂向 該魔術社購得印刷電子模板,委託印刷行大量印製後,放到網站,並 標示【最強大魔術鈔票】,以每張 6 元販售。某乙下單購入 100 張 後,先持之向便利商店購買牛奶,經店員收受後,並找零 50 元,乃 食髓知味,再拿出 10 張向銀行換千元大鈔,為銀行員識破並報警而 查獲,循線逮捕甲、乙二人。甲到案後,答辯該鈔票為魔術的玩具道 具,只要使用時,用心一點就可以辨識其與真鈔不同;乙則說明其購 買後,一時糊塗,才使用看看云云。請問法院應如何論處甲、乙之行 為?(25 分)
#569520
一、某甲駕駛 A 車因紅綠燈變換,撞擊前面由某乙駕駛 B 車,造成 B 車 毀損,發生糾紛後,乙疑似路怒症發作,下車叫陣,並靠近 A 車車門 處,伸手揪住甲之衣領要甲下車,但甲拒絕,掙脫後踩下油門,將 A 車移到 B 車平行處,乙更加不滿,轉頭回 B 車擬拿取鐵管,某甲見乙 的動作,趁其開啟車門拿取鐵管之際,乃猛力推擠車門,讓站在車門 中間之乙,前臂壓砸傷與挫傷,手中的鐵管掉落地上,甲將之迅速撿 起放在車內,並撥手機報警處理。甲在警局調查時,陳稱:1.因車速過 快煞車不及才會不小心撞擊 B 車;2.害怕被乙拿鐵管打,才會推車門 防衛自己。請問依照刑法規定與法理,甲的行為應如何論處?(25 分)
#569519
四、甲沉溺賭博,致背負鉅額債務,此時乙正因買賣糾紛,對 A 心生懷恨, 便主動鼓動甲:「你既然已走投無路,乾脆去偷 A 的珠寶店。」儘管受 乙的慫恿影響,甲仍舉棋不定。丙也同樣想報復 A,主動找到乙,獻上 針對甲心理弱點的說服方案。乙依據丙的策略向甲說: 「只要不傷害 A, 就當成暫時借用。」甲得到合理化藉口後,最終撬門侵入 A 珠寶店行竊, 得手一批珠寶。試分析甲、乙、丙行為之刑責。(25 分)
#559487
三、甲酒後開車於某日下午 8 時 40 分許追撞 A 所騎乘的機車,致 A 當場手臂 骨折,倒臥路邊。甲在未告知 A 的情形下,下車快跑至下一個十字路口, 進入便利商店。甲在是否返回現場的兩難中,致電其母乙,告知發生車 禍事故。乙要求甲不要報警,以便其到場後將甲載離現場。在乙到來前, 甲請便利商店店員撥打 110 救護車與報案。於同日下午 9 時 7 分許,警員 前來對甲進行酒測,測得其吐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 0.21 毫克。依交通部 運輸研究所民國 77 年 8 月間之實驗研究結果,回溯推算駕駛車輛時之吐 氣酒精濃度約為每公升 0.3429 毫克。試分析甲、乙行為之刑責。 (25 分)
#559486
二、甲對 A 惡意積欠債務一事心生不滿。甲遂對 A 表示: 「如不償還,我就 讓妳好看。」未料 A 絲毫不為所動。甲怒不可遏,遂對 A 施以毆打,並 將其壓制於床。甲接著強行拍攝 A 之裸照以洩憤。隔日,甲拿出於五金 行所購得的空白本票,命遭受強押中的 A 簽立該筆欠款金額的本票。甲 因自己無相關經驗,遂要求有簽立本票經驗的乙簽寫範本供參。乙礙於 與甲的交情,不情願的提供漏未填寫發票年、月、日範本。A 依樣填寫 後交給甲。試分析甲、乙行為之刑責。(25 分)
#559485
一、甲經營 KTV,在開業的三年間內陸續招募未成年少女 A(17)歲、B(15 歲)、C(13 歲)等人於該店內坐檯陪酒。少女們經常逃學到店裡,以每 檯新臺幣(下同)1 千元的價格,提供男客坐檯、陪酒,並供男客撫摸 胸、腰及大腿等部位。甲從每檯抽取 2 百元,將此視為其主要營生手段。 甲自開業初期起固定於每年三節,以「慰問金」名義致贈 1 萬元現金予 轄區員警乙。多虧乙事前通報,甲多次安然度過警局的掃黃行動。試分 析甲、乙行為之刑責。(25 分)
#559484
四、約十餘名幫派分子聚集於一間座落於市區交通樞紐道路旁的夜店門口, 在甲命令下叫囂、占據車道,以及阻擋出入口,致使該夜店與周邊商家 的顧客驚恐走避。見到警方到場後,甲反而透過網路直播號召更多人前 來圍堵警車與推倒交通錐。警員 A 在維持交通秩序時,遭幫派分子乙揮 拳擊中臉部,導致其鼻樑流血,其他幫派分子鼓譟說: 「打得好!就該這 樣!」面對被群眾阻塞的車道,急著送哮喘孩童 B 就醫的丙,以及急著 趕時間出國搭機的丁、戊三人共同決意開車衝入人群,強行開闢一條通 路。未料,丙車被攔下,丙、丁、戊因執意通行,隨即與甲、乙等幫派 分子爆發激烈肢體衝突,混亂中被捲入群毆的路人 C,於參與群毆時受 到驚嚇,導致心臟病發死亡。試分析甲、乙、丙、丁、戊前述行為可能 涉及的刑事責任。(25 分)
#55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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