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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7年 - 107 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_新進職員甄試_法務:1.民法 2.民事訴訟法#74958
科目:國營事業◆1.民法 2.民事訴訟法
年份:107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四、甲訴請乙返還借款新臺幣 100 萬元,經第一審法院判決甲敗訴。甲於 107 年 8 月 1 日收受 判決書。甲之債權人丙於同年 8 月 17 日具狀以甲遲不提起上訴,為保全自己權益,自得 依民法第 242 條規定代位甲以丙自己名義提起上訴云云為由,聲明上訴,並於同日將上訴 狀送達法院。甲則於同年 8 月 23 日具狀聲明上訴,但未繳納裁判費。第一審法院將卷證逕送第二審法院。試問:第二審法院應如何處理?(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