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柏的對話哲學包括下列的意義:
(1)對話哲學中所講的對話並非一般意義下的語言或理智行動,而是存有者主體間的存有交融。傳統哲學理論常將「理性」視為人的獨特本質,但實則人的獨特本質惟有在「對話」中才能直接認識;
(2)人類必須經由與世界、他人及上帝間建立對話關係,其存有才能獲得圓滿的實在,其「位格」(personality)方得以彰顯;
(3)人在與他人或他物溝通時,有兩種不同的立場或方式,一為「我-汝關係」,另為「我-它關係」(I-It Relationship),在前者中對話或關係為基本活動,而後者則是經驗或宰制利用。布柏認為此兩種關係間可以加以轉換,而對話哲學的真正義蘊即在指出此兩種關係的轉換應該健全,透過「我-汝關係」對於「我-它關係」的轉化,讓人與他之間的對話能更為和諧,並呈現存有的整全性;
(4)真誠的對話應該是對話者間各自均以整全的存有投入,對話中所用的稱述與回答也都應該出自內心深處。故對話其實是一種「全心全意的」(wholehearted)行動,也是一種「存有之愛」的展現;
(5)在人與他的對話間,有時常因現實條件的限制而無法圓滿完成,但人應該有「存在的信賴」,相信任何性質的存有者其實皆為「潛在的汝」,以朝向真實的對話來進行;
(6)現代社會的最大危機即在疏離與信任的缺乏,也就是人類對話能力的衰弱。對話哲學的根本目的即在呼籲人類「轉向」,重新回歸真實的存有關係。
布柏的對話哲學包括下列的意義:
(1)對話哲學中所講的對話並非一般意義下的語言或理智行動,而是存有者主體間的存有交融。傳統哲學理論常將「理性」視為人的獨特本質,但實則人的獨特本質惟有在「對話」中才能直接認識;
(2)人類必須經由與世界、他人及上帝間建立對話關係,其存有才能獲得圓滿的實在,其「位格」(personality)方得以彰顯;
(3)人在與他人或他物溝通時,有兩種不同的立場或方式,一為「我-汝關係」,另為「我-它關係」(I-It Relationship),在前者中對話或關係為基本活動,而後者則是經驗或宰制利用。布柏認為此兩種關係間可以加以轉換,而對話哲學的真正義蘊即在指出此兩種關係的轉換應該健全,透過「我-汝關係」對於「我-它關係」的轉化,讓人與他之間的對話能更為和諧,並呈現存有的整全性;
(4)真誠的對話應該是對話者間各自均以整全的存有投入,對話中所用的稱述與回答也都應該出自內心深處。故對話其實是一種「全心全意的」(wholehearted)行動,也是一種「存有之愛」的展現;
(5)在人與他的對話間,有時常因現實條件的限制而無法圓滿完成,但人應該有「存在的信賴」,相信任何性質的存有者其實皆為「潛在的汝」,以朝向真實的對話來進行;
(6)現代社會的最大危機即在疏離與信任的缺乏,也就是人類對話能力的衰弱。對話哲學的根本目的即在呼籲人類「轉向」,重新回歸真實的存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