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鐵路法第 42 條提到地方營及民營鐵路機構在全年純益超過實收資本額 之百分之二十五時,其超過額全數要用在擴充或改良設備。但依政府獎 勵民間投資法令公告徵求民間參與鐵路建設之興建、營運而受獎勵之民 營鐵路機構不受此限制之立法理由為何?(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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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依鐵路法第四十二條
因為鐵路建設是沉沒成本,ㄧ但建設很難變更再作以他用
為鼓勵民間參與鐵路建設、營運打造一個人車路全程無縫的運輸系統
光靠政府很難去盡善盡美,因此藉由民營鐵路機構分攤成本分工合作達到全程無縫的目的
其攤提全路建築及設備折舊後之盈餘分配,應給予放寬限制以鼓勵民間參與鐵路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