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A是大陸地區人民,B是外國人,兩人以交換生方式來臺灣某大學修習一 學期課程(5個月)。A、B兩人相當喜歡臺灣的開放社會與社會氛圍,學 期結束後相約環島旅行。兩人至某休閒農場旅遊時,由於旅費短缺,A、 B為該農場工作賺取工資並換宿。由於內政部移民署接獲檢舉該休閒農場 僱用違法移工,指派某區移民署專勤隊前往該農場突襲稽查,查獲A、B 均已逾越許可停留臺灣期間,並有違法工作事實,兩人均移送法辦。請就 現行法規相關規定分別闡述A、B兩人是否有逾期滯臺、違法工作情形? 應由何機關處理?主管機關依法應如何處理?A與B是否可以申請延長停 留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