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文(簽)【30 分】 ◎於答案卡(卷)上作答時,不得書寫與題意無關之姓名、編號或其他不應有的文字、標記、 符號等,違反者該科成績以零分計。 農田水利會聯合會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年度農田水利事業經營發展之宣導與講 習訓練」計畫,為精進各農田水利會財務業務人員對於土地開發以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之專 業知能,擬於○○年○月○日~○○年○月○日為期 3 天,辦理「○○年度農田水利會財務 業務人員講習~設定地上權專班」。講授課程內容,包括如何擬定土地開發案件、審查作業 及流程及地上權相關法令解析。參訓對象:17 個農田水利會財務組或相關業務人員,共 70 人。講習地點:臺北市新生南路 3 段 30 號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福華國際文教會館)14 樓貴 賓廳。「課程表」、「報名應行注意事項」,詳見「計畫書」。 參考以上資料,請代農田水利會聯合會業務組承辦人(聯絡人)李水利撰擬辦理「○○ 年度農田水利會財務業務人員講習~設定地上權專班」相關事宜(含依據、目的、實施要點 等),簽請總幹事核示。
申論題作答 (共 1 筆)
詳解 (共 10 筆)
簽 於農田水利會聯合會業務組 主旨:辦理「OO年度農田水利會財務 義務人員講習 ~ 設定地上權專班」相關事宜,簽請核示。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農業委員會「OO年度農田水利事業經營發展之宣導與講習訓練」計畫,為精進各農天水利會財務業務人員對於土地開發已設定地 上權方式辦理之專業知能,擬於OO年O月O日~OO年O月O日為期3天。辦理「OO年度農田水利會財務業務人員講習~設定地上權專班」 二、詳見「計畫書」1份。 擬辦: 一、擬召集全國17個農田水利會財務組或相關業務人員,共70人,參與課程。講授課程內容,包括如何擬定土地開發案件、審查作業及流程及地 上權相關法令解析。 二、講習地點擬訂於台北市新生南路3段30號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福華國際文教會館)14樓貴賓廳。 敬請 核示
李水利 (日期/時間)
簽於 農田水利聯合會
附件:計劃書1份 一、主旨:請各會派員參加OO年度農田水利會財務業務人員講習-設定地上權專班 二、說明: ( 一)為精進各農田水利會財務業務人員對於土地開發以設定地上權方式辦理之專業知能,辦理為期三天農田水利會財務業務人員講習-設定地上權專班。 (二)課授課程內容:包括如何擬定土地開發案件、審查作業、及流程及地上權相關法令解析。 三、辦法: (一)參訓對象:17個農田水利會財務組或相關業務人員,共70人。 (二)講習地點:福華國際文教會館。 (三)報名詳情請注意後續附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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