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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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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 - 97 高等考試_三級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 #9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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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
試卷:97年 - 97 高等考試_三級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 #9527
科目: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年份:97年
排序:0
申論題資訊
試卷:
97年 - 97 高等考試_三級_財稅行政:稅務法規 #9527
科目:
稅務法規(稅務相關法規)
年份:
97年
排序:
0
申論題內容
營業人乙因「虛報進項稅額」,稽徵機關依違反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51 條第5款,按所漏稅額處5 倍罰鍰。乙不服,經復查、訴願駁回,又向高等行政法院起訴,主張其係重複申報進項稅額,依「稅務違章案件裁罰金額或倍數參考表」僅「按所漏稅額處一倍罰鍰」。稽徵機關則以法定裁罰範圍為1 至10 倍,並未違法,參考表只供參考。問何人有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