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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挖調查,
地上:地面、鄰近建築及交通、地下:地下水位、埋設物、有害氣.口訣挖調, 地水埋氣.第 63 條
露天開挖作業,為防有危害勞工之虞,事前就作業地及附近,施鑽探、試挖,其調查內容: 一、地面形狀、地層、地質、鄰近建築物及交通。 二、地面龜裂、地下水位及地層凍結狀況。 三、地下埋設物。 四、地下高溫、有害氣、蒸氣。 依前項調查結果擬訂開挖計畫,其內容包括開挖法、順序、進度、使用機械種類、降低水位、穩定地層方法及土壓觀測系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