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題:甲公司負責人 A 欲取得某鄉公所之工程案獲取利益,並避免未達 3 家以上廠商無法開標而流標,乃商請原無競標意思之乙公司負責人 B 及丙公司負責人 C,分別以乙、丙公司名義參與投標,且以較高之價格配合投標,嗣開標結果由甲公司以最低價得標。請問:A、 B、C 依政府採購法各涉犯何罪?【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