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公文
題 目:
因應 COVID-19 疫情發展,為確保駕訓從業人員與學員健康,
降低疫情於訓練場所發生機率與規模,請試以交通部公路總局
立場發函各區監理所,請依交通部公路總局訂頒「汽車駕駛人
訓練機構防疫管理措施」,督導所轄駕訓班相關訓練及防疫作
為,並請駕訓班每日落實自我檢查並填寫「駕訓業防疫管理措
施自我查檢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