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公文(30 分)。
 題 目:公路總局為藉由鼓勵機車駕駛人參加駕駛訓練,培 養機車駕駛人遵守交通規則及正確駕駛習慣,並養 成防禦駕駛及責任駕駛之觀念,期能降低機車騎士 之傷亡。請以「交通部公路總局」名義「函」各區 監理所加強宣導機車駕駛人參加機車駕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