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撒水頭軸心與裝置面成垂直裝置。
二、撒水頭迴水板下方四十五公分內及水平方向三十公分內,應保持淨空間,不得有障礙物。
三、密閉式撒水頭之迴水板裝設於裝置面 (指樓板或天花板) 下方,其間距在三十公分以下。
四、密閉式撒水頭裝置於樑下時,迴水板與樑底之間距在十公分以下,且與樓板或天花板之間距在五十公分以下。
五、密閉式撒水頭裝置面,四周以淨高四十公分以上之樑或類似構造體區劃包圍時,按各區劃裝置。但該樑或類似構造體之間距在180cm以下者,不在此限。
六、使用密閉式撒水頭,且風管等障礙物之寬度超過一百二十公分時,該風管等障礙物下方,亦應設置。
七、側壁型撒水頭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 撒水頭與裝置面 (牆壁) 之間距,在十五公分以下。
(二) 撒水頭迴水板與天花板或樓板之間距,在十五公分以下。
(三) 撒水頭迴水板下方及水平方向四十五公分內,保持淨空間,不得有障礙物。
八、密閉式撒水頭側面有樑時,依下表裝置。
撒水頭與樑側面淨距離 (公分)
74 以下
75~99
100~149
150以上
迴水板高出樑底面尺寸 (公分)
0
9以下
14以下
29以下
撒水頭其迴水板與天花板或樓板之距離超過三十公分時,依下列規定設置集熱板。
(一)集熱板應使用金屬材料,且直徑在三十公分以上。
(二)集熱板與迴水板之距離,在三十公分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