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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所、轉學考(插大)◆國際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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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年 - 政治大學研究所碩士考#國際公法#1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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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說明批准在條約效力上的效果。
其他申論題
英國、美國;德國及日本等四國,關於國際法在國內法上的效力之實踐如何?試申述之。
#4350
A、B兩國間簽訂安全保障條約,經兩國國會承認、批准生效後,A國基於前述條約制訂-特別法。在一違反此特別法之事件中,該國法院第一審以「前述條約違反憲法,因而此特別法無效」為理由,判被告無罪。反之,最高法院認為安全保障條約是該國存立之基礎,具有高度之政治性,其內容是否違憲,係屬法院司法審查權之範圍外。因此,將此判決加以廢棄。問:(1)依國際法優位論,第一審判決是否當然無效?(2)假若原判決確立,安全保障條約對B國是否無效?
#4351
試述國際法院之司法管轄權。
#4352
試從國幣法觀點,敘述戰爭觀念的演變。
#4353
試依1958年公海公約暨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之規定,論述公海的法律性質。
#4355
試闡述戰爭之法律效果。
#4356
試就國際條約之保留效力予以說明。
#4357
甲國政府給予乙國新政府法律的承認後,能再甲國發生怎樣的法律效力?
#4358
請詳細深入述評條約和非締約國的關係。
#4359
何謂「國際立法」?經過這種程序而締結的條約與所謂「契約條約」有和主要區別?這兩種條約必須具備何種條件才能約束「非締約國」?請根據國際法院在「北海大陸礁層案」所作之相關裁示,說明以對。
#4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