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三、請說明下列情形有無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如有,請寫「有」,並寫出涉及違反之 條文規定內容始給分,如無違反,請寫「無」。(不用寫出涉及之條次)(10 分,每 小題 2 分)

(三)乙公司招募員工,徵才廣告載明具經驗者為優,薪資面議,錄取後給予剛畢 業青年薪資新臺幣 3 萬 2 千元,具相關工作經驗者給予 4 萬 2 千元。

詳解 (共 2 筆)

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文家教,王瑞志老師
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文家教,王瑞志老師
詳解 #5653737
2022/11/09
(三)乙公司招募員工,徵才廣告載明具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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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n0512766
ken0512766
詳解 #6120231
2024/06/04
依就業服務法第五條二項6款 未達4萬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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