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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題:
依郵政法規定,包裹毀損時寄件人得向中華郵政公司請求補償,掛號郵件毀損時則不可
請求補償。請問:
(三)郵政法之規定如與國際郵政公約之規定不同時,應優先適用何者?【8 分】
詳解 (共 10 筆)
詳解
如是國際的郵政問題優先適用國際郵政公約
其餘適用郵政法
詳解
除國際郵件優先使用國際郵政公約,其他以郵政法之規定優先
詳解
國內-郵政法
國外-國際郵政公約
詳解
關於各類郵件或其事務,國際郵政公約或協定有規定者,依其規定。但其規定與本法抵觸者,除國際郵件事務外,適用本法之規定。
詳解
郵政法第13條
關於各類郵件或其他事務,國際郵政公約或協定有規定者,依其規定。但其規定與本法有牴觸者,除國際郵件事務外,適用本法之規定。
詳解
除國際郵政事務外,應優先適用郵政法
詳解
除國際郵政事務外,依郵政法之規定辦理。
國際郵件事務適用國際郵政公約或協定之規定。1.
詳解
郵政法第13條規定:關於各類郵件或其他事務,國際郵政公約或協定有規定者,依其法規但其規定與本法牴觸,除國際郵政事務外,適用本法之規定
詳解
國際郵件以國際郵政公約之規定優先適用;國內郵件以郵政法之規定優先適用。
詳解
國際郵政公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