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第三題: 請依簡易人壽保險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二)簡易人壽保險契約訂立後,要保人得以保險單為質,向保險人申請借款,相關規定為何 ? 【2 分】借款未清償前,如發生保險事故,所欠之本息將如何處理?【 2 分】
詳解 (共 10 筆)
詳解
簡易人壽保險之保險費付足一年以上者,要保人得以保險單為質,在其保單價值準備金內,向保險人申請借款。
前向借款未清償前,因保險契約效力停止、終止、滿期或發生保險事故時,其所欠之本息,應於給付之金額內扣抵之。
詳解
1. 保險費付足一年以上者,要保人得以保險單為質,向保險人申請借款。所借額度在其保單價值準備金內。
2. 所欠之本息應於給付金額內扣抵之。
詳解
1.要保人於契約訂立一年後可以保險單為質借款 ,不超過保單價值準備金
2.扣掉未清償的部分,剩餘的給予賠償
詳解
保單足1年後,得借款,以保單價值準備金額 內為限
前項借款未清償前,因保險契約效力停止、終止、滿期或發生保險事故時,其所欠之本息,應於給付之金額內扣抵之
詳解
簡易人壽保險之保費付足夠一年以上,要保人得以保單為質,在其保單價值準備金額內,向保險人申請借款。
應於給付之金額內扣抵。
詳解
要保人繳交保費滿一年即可向保險人申請借款。
若借款未償清即發生保險事故,所欠之本息應從繳交之保費中扣抵。
詳解
1.需保險費已付足一年以上
2.在保單價值準備金內借款
從給付的金額內扣除
詳解
1. 保險費付足1年以上 要保人得以保險單為質 在保單價值準備進內 向保險人申請借款
2. 所欠之本息於給付之金額扣抵之
詳解
投保滿1年,保單價值準備金內
先清償完所欠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