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色功能應包括:
1. 健康服務提供者(care provider):此為最常見的護理功能,社區衛生護理人員把個
案當成大系統中的一部分,主要目標在培養其獨立性。首先應評估個案需要,與
之共同計畫合宜的護理措施,並評值其成效。
2. 健康教育者(educator):經由社區健康評估,社區衛生護理人員可找出社區中的高
危險群,接著運用教學原理與原則,教導個案並與之一同改變其危險性行為,以
達疾病預防或避免失能發生的目標。
3. 健康倡議/代言者(health advocate role):社區衛生護理人員鼓勵民眾實施健康生
活,應為弱勢族群爭取其所需的健康服務,協助其爭取應有的補助,並在適當時
機傳達此族群需求,作為他們的健康代言者,進而促成相關的健康政策與立法,
並支持、創造一個健康的社區,以促進全民之健康。
4. 個案管理者(case manager):需具有4~6年護理相關工作經驗相關工作經驗、良好
的溝通能力,以扮演協調及整合資源的角色。另外,美國護理學會建議擔任個案
管理者,應具有學士以上學位。社區衛生護理人員結合社區資源為個案提供評估、
計畫、服務、協調及監控的健康照護,例如:社區衛生護理人員在家訪中確認糖
尿病個案飲食狀況,並與門診醫師聯絡其藥物控制狀況,使個案得到最佳照護。
5. 溝通協調代言者(collaborator):一個成功的社區衛生計畫往往需要多個專業領域
人員共同來執行與配合。社區衛生護理人員需能協調各門專業人員間的需求,以
發揮最大的功能,有效地達成目標。
6. 觸媒劑或領導者(catalyst; leader):民眾會因不了解一些潛在問題的危險性而致其
配合意願不高,此時社區衛生護理人員必須主動引導民眾了解問題所在及其危險
性,以使社區衛生計畫順利推行。此外,亦需在跨部會的合作團隊中擔任領導者
的角色,以有效的執行社區衛生計畫。
7. 諮詢者(consultant):社區衛生護理人員往往是最了解該社區並與個案接觸機會最
多的人,因此在社區的健康服務中常能提供一些必要的諮詢。此外亦因其專業,
常能提供其他醫療團隊人員所需之諮詢。
8. 個案發現者(case finder):社區衛生護理人員需主動出擊,找出社區中需要健康
服務的民眾,而非由個案主動求治。此外,亦可以利用篩檢活動早期發現個案,
以便早期治療。
1. 健康管理者。
2. 健康服務者。
3. 健康倡導者。
4. 健康輔導者。
5. 健康教育者。
6. 健康評價者。
學校衛生委員會由校長、學務處主任、衛生組長、各處室代表、校護、各級導師等人員組成。
校護主要負責內容包含緊急傷病處理、傳染病防治、辦理健康促進活動、營養及食品安全管理、慢性病防治管理、健康檢查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