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一、憲法第 8 條第 1 項規定:「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
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
審問處罰。」同法第 77 條規定:「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機關,掌理民事,刑事,
行政訴訟之審判,及公務員之懲戒。」請附具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⑵對於軍事長官所為之懲罰處分,法律規定僅得向上級申訴救濟,是否符合憲法之 意旨?(25 分)
詳解 (共 4 筆)
詳解
司法院為國家最高司法行政機關
違憲
詳解
100
詳解
當然符合
詳解
否,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