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四、物上保證人甲就債權人乙對於債務人丙之借款本金及利息債權提供 A 屋為擔保所設 定之抵押權,是否會因下列法律事實之發生而即歸消滅?

⑵承擔人丁與債權人乙成立免責之債務承擔契約。(7 分)

詳解 (共 1 筆)

艾薇玉華
艾薇玉華
詳解 #7456628
2026/07/25

根據民法第300條,第三人與債權人訂立契約承擔債務人之債務者,其債務於契約成立時,移轉於該第三人。
故承擔人丁與債權人乙成立免責債務承擔契約後,原債務人丙即免除其債務,由丁成為新的債務人。

根據民法第304條,由第三人就債權所為之擔保,除該第三人對於債務之承擔已為承認外,因債務之承擔而消滅。
因此,除第三人甲對於丁承擔債務已為承認外,甲就該債權所提供之擔保,因債務承擔而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