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財商店記帳基礎採先虛後實法,存貨處理採實地盤存制,並設有下列會計項目。請將發財商店下列 113 年 5 月部分之交易事項記入日記簿。(不考慮營業稅)(每一分錄 2 分,共 20 分)
10 日 明志商店向本店購買商品共計$100,000,半數收現,餘收本票一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