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依據學生輔導法第 14 條規定,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每年應接受在職進修課程至 少 ⑯ 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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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10. 依據學生輔導法第 14 條規定,輔導主任或組長、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每年應接受在職進修課程至 少 18 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