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10.填空
10-5 勞⼯名卡,保管⾄勞⼯離職後____年。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勞動基準法-第 7 條
1 雇主應置備勞工名卡,登記勞工之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本籍、教育程度、住址、
身分證統一號碼、到職年月日、工資、勞工保險投保日期、獎懲、傷病及其他必要事項
。
2 前項勞工名卡,應保管至勞工離職後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