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工作倫理守則-負責誠信
服務倫理(對幼兒及其家庭)
1.我們應該建立並維持安全 及健康的環境,提供幼兒 優質的教保活動課程及照 顧服務,以確保幼兒在身 體動作、語文、認知、美 感、情緒發展及人際互動 等方面的發展。
2.我們應該以誠實的態度面 對幼兒及其家庭,不強 迫、不欺瞞、不敷衍;也 不可因方便、壓力或誘 惑,做出危害幼兒或其家 庭的決定或行為。
3.我們應該主動向家長說明 教保服務方式及內容,並 提供家庭有關幼兒接受教 保服務成效的資料。
組織倫理(對同事、機構及部屬)
1.我們應該熟悉並遵守有關 幼兒園運作的相關法規。 當機構的政策或同事的行 為有傷害幼兒、家庭或違 反法令時,我們應該根據 事實,進行意見的溝通; 經反映無效時,可依據具 體事實向機構主管或主管 機關反映。
2.我們身為機構主管時,當 工作人員未達到合理的專 業期許,應積極給予輔導 及協助,倘仍無法改善而 需依法進行人員異動處理 時,應具體告知原因,以 保障其應有之權益。
3.我們應該誠實提供有關個 人工作資格、經驗及能力 的資訊,並以誠信的態度 管理運用機構的各項財物 資源。
4.我們應該積極參與追求專 業精進的培訓方案,持續 吸收新知,支持、參與或 進行有關幼兒的研究,並 主動分享專業經驗、訊息及資源,追求專業上的持 續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