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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13年 - 113 桃園市立高級中等學校_教師聯合甄選筆試試題:特教身心障礙科#122447
科目: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年份:113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2. 依據特教正向支持原則,如何在情緒障礙學生有高張力危機行為時給予替代、因應、容忍行為之處遇,並請試舉實例作說明。(占 10 分)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shuzhu25

正向支持原則強調透過替代、容忍及因應技能來減少問題行為。以下說明三個技能應用於處理情障學生的問題行為:

  1. 替代行為 (Alternative Behaviors)

    • 幫助學生發展適當的表達方式,以取代原本的危機行為。

    • 例如:學生因為無法表達憤怒而摔東西,可以教導其使用語言表達,如「我現在很生氣,我需要冷靜一下」,或者透過書寫、繪畫等方式表達情緒。

  2. 因應行為 (Coping Behaviors)

    • 教導學生學習如何自我調節情緒,並在情緒升高時採取適當的行為來減輕壓力。

    • 例如:當學生開始出現焦慮或憤怒時,可以引導其進行深呼吸、數數或到安靜角落休息,以降低情緒強度。

  3. 容忍行為 (Tolerance Behaviors)

    • 增強學生的情緒耐受力,使其逐漸習慣面對壓力情境,而不採取極端行為。

    • 例如:對於容易因等待而焦躁的學生,可以從短時間等待開始,如倒數 10 秒後再輪到他,然後逐步延長時間,讓學生學習耐心等待。

希望能透過這些策略能夠幫助情緒障礙學生發展更健康的應對方式,減少危機行為的發生,並促進其適應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