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三、法律應自其公佈施行後產生效力。因此,自不應適用於該法律生效或變更前 所發生之事件,此即所謂的「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試問:

2. 此原則大致可區分為「真正溯及既往」及「不真正溯及既往」。其內涵 各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