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第二題(25分)
國家賠償法第 2 條第 2 項:「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 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3. 若乙之身份為民事法院法官,結果是否會有所差異?(5 分)